《你好我吃一點: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》是陪伴大家吃一口好料的書。朱宥勳挑選了二十篇寶愛的台灣小說,細細講解小說裡幾個與食物相關的段落,分享作家如何透過飲食來表現作品。如同喝一勺就能知道湯頭鮮美,就用這一點美味段落,與大家分享這篇小說佳餚的美好,讓我們可以用這種品味方式,親嘗更多台灣小說佳作。
以「吃一點、吃一口」為概念發想,朱宥勳從「小說裡寫到的食物」出發,專挑小說裡關於飲食的段落,以此為入口,探索二十篇風格、年代、主題各異的小說,從與我們同時的當代一路吃/讀到百年前的日治時代。
先從小說背景在當代的〈洪明道的海魚〉與〈曹麗娟的霜淇淋〉出發,看看吃一桌釣來的海魚怎麼在小說家筆下變成調解感情流言的招數;兩個女孩子吃的霜淇淋,怎麼變成三角情感關係的警訊。再逐步進入台灣的鄉土文學與現代主義時期,〈黃春明的蘋果〉如何在喜劇中藏著對資本帝國入侵的控訴,〈白先勇的麻婆豆腐〉透過一勺嗆辣的豆腐,展現角色多年來的歷練與心境轉折。再更往前到白色恐怖時期,可以嘗出小說家從細節處描摹、暗示無法說出的壓迫的功力,〈郭松棻的烏魚子〉甚至用作品結構來對比而不明寫,層次井然、手段高明。最後來到日治時期,有參與反抗運動者的挫敗,如〈王詩琅的曹達水〉中藉著新奇摩登的飲食,逆向展現挫敗喪志;也有細緻描述大戶人家中人情如戰場的〈顏碧霞的米糕〉與〈楊双子的點心〉,更加將小說創作的精細完美上桌。
細緻的小說賞析如同區辨精微的美食品嘗,仔細拆解小說的美好,也像是辨品飲食的精妙之處,可以為閱讀創造更多的興味。台灣人對美食的熱情世人皆知,已到了「食不厭精」的地步;希望我們對自己的文學與文化,也能有同等的熱情,進入「讀不厭細」的境界。
《你好我吃一點》想讓更多人透過飲食而接觸台灣文學,深入到紛繁豐富的小說世界,各種閱讀方法、各種流派的作品,多嘗一口,就多個機會發現動人的滋味。來吧,多吃一口吧!
內容試閱
曹麗娟的霜淇淋
曹麗娟的〈童女之舞〉不是一個「分分合合」的故事,而是一個「合分分分分分」的故事。
欸不是,一對情侶怎麼可以分手那麼多次?那就跟減重或戒菸的原理一樣:只要一直都沒成功,就一直在努力的路上。小說的敘事者童素心,在女校相識了帥氣活潑的鍾沅,兩人幾乎一見鍾情。但接下來的十數年,由於童素心不敢突破「女生能不能跟女生在一起」的同志禁忌,兩人始終未能成為伴侶。相較於童素心的保守謹慎,鍾沅「玩得很開」,男友女友從未斷絕。只是,無論身旁伴侶換了誰,兩人都有深深的默契,知道彼此都是對方的「圓心」,無論怎麼旋轉騰躍,都將在生命的關鍵轉折處,回到對方身邊。
小說出現的食物不多,最有存在感的,是兩支霜淇淋。事情發生在童素心大學剛畢業那年。此時,鍾沅家中連遭變故:父親去世,母親很快找到新對象再婚。鍾沅對此顯然有芥蒂,卻裝得很坦然。等童素心意識到狀態不對,鍾沅已徹底失蹤,使童素心大為崩潰。整整一年後,鍾沅才又重新聯絡上童素心——原來,鍾沅這段時間都和一位幹練的時裝店老闆「晶姐」交往,每日好吃好住,身穿晶姐提供的當季歐洲時裝,開著晶姐的轎車。
鍾沅過去對象雖多,但像晶姐如此「大人」,能在物質與精神兩層面,都與鍾沅分庭抗禮而不被他玩弄辜負者,這還是第一位。這份精明強幹,敏感的童素心第一次見面,就領教到了:
叫我吃驚的倒不是鍾沅──她依然沒變──叫我著怕的是晶姐。頭一回見她,隔著她店外的玻璃,當時剛好沒客人,她像尊蠟像般手持一杯咖啡斜倚在沙發上。那姿勢、線條、皮膚、五官、化妝、服飾,從頭到腳,完全無懈可擊。太無懈可擊了,反而令人無言以對。鍾沅拉著我推門進去,未等鍾沅介紹,她便了然一笑:「童素心?」說著斜睨鍾沅一眼,鍾沅說:「晶姐妳別嚇她。」我尚來不及反應,晶姐便起身牽我走向展示架。「自己挑兩套喜歡的,算是晶姐送妳的見面禮。」她那隻手是冰的。
曹麗娟非常擅寫角色的對白與動作,充滿了微妙的心理流動與攻防。一開場看到晶姐
「無懈可擊」的樣子,乍看可怕,但童素心感到
「無言以對」,為什麼呢?或許可以這樣理解:當一個人氣場全開,試著讓自己看起來十分強大的時候,恐怕正是他如臨大敵的時候。誰是那個大敵呢?只要是愛過鍾沅的每一任伴侶都知道,只有一個人能瞬間把鍾沅從自己身邊搶走,那就是童素心。所以,弔詭的是,晶姐越強大,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。
不過晶姐畢竟是老江湖,一上來就先聲奪人,喊出童素心的名字。試想,三人根本一句話都還沒說,晶姐是怎麼認出來的呢?想必是從鍾沅、童素心兩人結伴走來的身姿神態看出來的吧。雖然聽起來有點玄,但敏感的晶姐或許已經感受到,今天的鍾沅有點不同,那麼旁邊這位大概就不會是等閒人物了。他的「如臨大敵」並不是毫無來由的。而在晶姐喊出童素心名字後,鍾沅的第一反應是
「晶姐妳別嚇她」,這句也很有意思:鍾沅顯然已偵測到晶姐「如臨大敵」的意念,一方面他是敬畏晶姐的能力的,所以要出聲安撫;一方面卻也在這一反應中,坐實了晶姐的擔憂不假——什麼事都還沒發生,你就本能袒護童素心,這一舉動已經說明很多事情了。
接著,晶姐把童素心牽到展示架前,大方送了兩套衣服作為見面禮,這也是非常「大人」的處理方式。面對情敵,還能擺出這副悠然無爭的架勢,確實是有兩下子。此外,如果童素心對鍾沅來說很重要,那麼好生對待,也會比當下就酸言酸語或撕破臉更能維繫關係吧。然而,在看似無懈可擊的應對進退裡,童素心還是抓到破綻了:
她那隻手是冰的。這又是曹麗娟借力使力的高明細節,這麼厲害的晶姐,終究還是畏懼著清純無害的童素心。
不過,更驚心動魄的攻防還在這之後。接下來的一段時間,鍾沅和童素心常常一起逛街。不是以伴侶,而是以密友的身分——不只鍾沅有了晶姐,童素心也有一個男朋友季平。如此「各有歸宿」的局面,反而為他們換來一長段安寧的相處。某天晚上,兩人去逛公館夜市,在地攤上買了兩件一樣的襯衫,又買了一樣的長褲換上。鍾沅大概是有點興奮過頭了,竟然哪壺不開提哪壺,說了句:
「哇!情人裝!」接著,便有下面這段:
那晚,當我們各拿著一支霜淇淋又蹦又跳衝進晶姐店裡去接她時,她臉上霎時露出異於平常的神情。平常我們去接她,晶姐總是微笑著給我和鍾沅一人一個擁抱,有時她會撥撥鍾沅頭髮說:「明天去阿傑那邊把頭髮修一修。」或者攏攏她衣領嗔怪:「衣服也不燙一燙。」對我,她多半會拉拉我的手,「晚上鍾沅帶妳去吃什麼?要吃胖一點,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?」但那晚,當我們向她張開雙臂圍上前去時,她卻身子一閃,尖聲道:「小心弄髒我衣服!」她指著霜淇淋。
晶姐的第一反應,是「異於平常」。只要我們想想看晶姐眼中的畫面是什麼,便能體會:這兩人穿著「情人裝」,拿著一樣的點心,一臉愉悅
「衝進晶姐店裡」,你是晶姐,你會怎麼想?吃醋還是其次,別忘了晶姐最深沉的恐懼、最害怕的大敵,不正是童素心?作者接下來還補述了「平常」是什麼樣子,每一個細節,都是晶姐「放心不下」的表現:為什麼要在童素心面前,撥鍾沅的頭髮、攏他的衣領、討論生活瑣事?明顯就是在宣示「鍾沅是我的」之主權。轉過來,為什麼要對童素心說
「要吃胖一點,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」?胖瘦不重要,重要的是提醒童素心:你有季平了,你是有男朋友的人了,你要記住——就只差沒有直接喊出來:你不能跟我搶鍾沅!
然而,「平常」的晶姐縱然千般焦慮,至少還能保持體面。但今晚,連這份體面都守不住了,他尖叫
「小心弄髒我衣服」,不只是防備霜淇淋,也是焦慮破表的反應。如果只是要防備霜淇淋,大有千百種漂亮話可以說,以晶姐之老練,並不困難。因此,是「兩人拿著霜淇淋衝進來」的氣氛與默契,讓他心中警鈴大響了。另外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,鍾沅長期有晶姐提供的名貴衣服,童素心也至少拿了兩套「見面禮」,結果兩人最快樂的時候,是去夜市隨便買的便宜襯衫長褲。如此對比之下,情意的天秤向哪一邊傾斜,更是殘忍到無法否認。
這兩支霜淇淋,也就因此開啟了全篇當中,我認為最精妙的一場對話:
鍾沅聳聳肩,一屁股坐上沙發。我則悄悄到後面洗好手,趕緊幫晶姐收拾店裡。
正當我蹲在櫥窗底下,拿吸塵器清理地毯死角的灰塵時,一旁的晶姐突然問我:「小童,妳愛不愛季平?」我愣了一下,匆忙點著原本已低垂的頭。
「妳比鍾沅大還小?」她又問。
「小,小三個月。」
「嗯。」她彎腰幫我攏起垂到地毯上的頭髮,「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好老。」
「怎麼會?」我無措地仰首看她:「晶姐才比我們大一點,而且看起來還更年輕!」
「少來!」她戳我一下,似笑非笑,「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。」
我不知如何回答,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。
「算了,不嚇妳,」晶姐緩緩道:「也不嚇我自己。」
先看鍾沅的反應,他
「聳聳肩,一屁股坐上沙發」,頗有一種「恃寵而驕」的氣息,完全不在乎晶姐的情緒。當然,我想以鍾沅的敏銳度——事實上,〈童女之舞〉整篇小說的每一位女同志,沒有一人是駑鈍的——,他大概早就看出晶姐的焦慮。但是他在乎嗎?恐怕是不在乎的。如果要在「與童素心快樂逛街」與「讓晶姐不要焦慮」之間二選一,鍾沅會怎麼選?那是不問可知的。
對比之下,童素心就「乖巧」得多。他心虛地知道自己快樂過頭,傷害了晶姐,馬上幫忙收店。然而,晶姐哪裡欠一個人打掃?他欠的是鍾沅穩固的承諾。第一句對白,已經直接到近乎有些不體面:如此直接,問一個人愛不愛自己的男朋友,不太禮貌吧?這是晶姐心神慌張的又一旁證。更糟糕的是童素心的反應,
「愣了一下」才點頭⋯⋯那其實就是不愛或「沒那麼愛」的意思了,否則何需猶豫?
接著,晶姐問起「年齡」的問題。這一連串對白,重點不在數字高低,重點是以年齡的差距,引出
「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」——「你們才是」,意即:我不是。至此,晶姐已近乎毫不設防,講出心中的焦慮了。微妙的是,童素心雖然心繫鍾沅,但並沒有下定決心,要結成伴侶,這就是為什麼他還是勉強自己交了一個「沒那麼愛」的男朋友。童素心終究是不敢跨出「禁區」,去和女性伴侶共度終身。所以,面對晶姐的焦慮,童素心毫無「得勝」之感,屢屢迴避,最終
「不知如何回答,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」。這組角色結構最揪心,也最無奈之處,就在這裡。感情的流動與牽制,執著與畏懼,終究使所有人都手足無措,沒有真正的勝利者。
在一路堆疊的攻防之後,曹麗娟寫出了晶姐最後這句對白,也是我認為全篇最厲害的一句(前幾段「小米」的情節裡,還有另一句堪堪可比,讀者可以另行參閱):
「算了,不嚇你」以及
「也不嚇我自己」。前半句等於承認,晶姐此前的幾句對話,確實是一種「火力威嚇」,是打算要「嚇」童素心的。這很好理解,童素心與鍾沅穿著情人裝、握著霜淇淋衝進來,一副「金童玉女」的姿態,晶姐當然要設法截斷兩人關係再進一步。所以,這句話坐實了「愛不愛季平」和「年紀」的討論,都有晶姐逼退童素心的意圖。但真正苦澀深沉的,在後半句「也不嚇我自己」——為何晶姐需要火力威嚇、需要截斷需要逼退呢?因為他被童、鍾兩人的默契嚇壞了呀!這又回到三人初見面的場景那種弔詭當中,晶姐越是火力全開,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。
說到這裡,記性好的讀者,勢必想起來了吧?三人初見時,鍾沅的第一句正是:
「晶姐妳別嚇她。」是的,就是這個「嚇」字,曹麗娟不但情思細膩,前後也完美扣連。鍾沅擔心的「嚇」,終究在晶姐驚慌害怕的狀況下發生了。或者更深點說,晶姐的「火力威嚇」這一段,不就明確違逆了鍾沅的意志?那麼,以鍾沅袒護童素心的習性,接下來的故事會怎麼發展,似乎也就不難猜了——晶姐還保得住他和鍾沅的關係嗎?
小說沒有清楚說明,晶姐的時裝店有多大面積、是什麼格局。我始終有點好奇:晶姐與童素心的這段對話,鍾沅聽到了嗎?或者,如果店面不是太大,就算沒能一字一句聽清楚,也能「看到」兩人正有一番對話吧。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後續的劇情急轉直下。收店後,照例是鍾沅開晶姐的車,先送童素心回家。三人在車上陷入極為尷尬的沉默,直到童素心下車,其他兩人才異口同聲說了再見。這場面很明顯,就是鍾沅與晶姐已經陷入冷戰了。下一個場景,是隔天深夜,童素心接到晶姐的電話,鍾沅再次飄然失蹤。更傷人的是,鍾沅還留下了一筆錢,這是要與晶姐兩不相欠、再不往來的意思了。整段時間都幹練體面的晶姐,終於徹底崩潰:
「快兩年了,我從來不知道她在想什麼?打從那晚在BAR裡看她喝得爛醉把她帶回家,我就不知道她在想什麼。」
「晶姐……」
「我也不指望她跟我一輩子,誰不知道這種感情要海誓山盟是笑話?可是她說走就走妳知道嗎?說──走──就──走……」
「晶姐……」
「小童妳去告訴她……」電話彼端已泣不成聲,「妳告訴她,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……」
默默拿著聽筒感覺彼端晶姐的心,我再說不出當年曾對小米說的話。
相較於前幾段細膩的攻防,這段對白的「難度」與「深度」普通,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。不過,在這樣的時刻,也不需要什麼技術了。晶姐的絕望與悲傷在於,自己最軟弱的內心話,甚至沒辦法講給鍾沅聽,因為鍾沅已經斷然離去。為什麼鍾沅走得這麼決絕?正是因為晶姐之前在驚慌之中,「嚇」了童素心一次。但偏偏晶姐已無其他管道可以聯絡鍾沅,只剩下最後一個,他知道這世界上最有可能和鍾沅說上話的人,也就是導致鍾沅火速離開的童素心。在情敵面前,袒露最脆弱的心,連
「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」都說出口了,那是一敗塗地,輸到不能再輸了。
就人情世故論,鍾沅對待晶姐的確殘忍。再怎麼說,晶姐也是把他從人生低潮裡拉出來,並且給予一切物質與情感呵護的人。不過,站在童素心的立場,這些話又要怎麼說出口呢?鍾沅所有的惡劣,源頭都來自童素心啊。只要童素心跨不出主流異性戀社會畫出的禁忌線,鍾沅就會成為行走的情感天災,一一雷擊被他迷倒卻又永遠無法取代童素心的伴侶。連晶姐這樣成熟的女性,都難以倖免。
〈童女之舞〉發表於一九九○年代,從小說所採取的「回憶」腔調來看,童素心與鍾沅的相識,甚至可能早在一九八○年代左右了。我有時候,會在創作課堂上分享這篇小說。隨著時間過去,越來越多年輕學生會困惑地問我:為什麼童、鍾兩人要如此糾結呢?不就是兩個女生在一起,有必要這樣進退維谷、心事如麻嗎?聽到這種「後同婚世代」的感想,我也不免感嘆,時代果然完全不一樣了啊。這樣天真的疑問,或許就是〈童女之舞〉最後強作樂觀的結尾,所希望看到的吧。
但即使同志的困苦已不如當年強烈,〈童女之舞〉的價值也不會因此消失。就當作他們只是一些普通人,在談著普通且扭捏的戀愛,因為一些自己也說不明白的原因而無法勇敢,甚至因而傷害他人⋯⋯這也是很好的一篇小說。我在二十歲左右,第一次讀到〈童女之舞〉,對晶姐這一整段,只覺得十分悲涼。但現在,我已比晶姐更年老了,那「三十幾歲」的悲鳴,卻隨著一次一次的重讀,越發震動我。小說沒有寫那兩支霜淇淋的下落。是三兩口速速吃完了呢,還是被丟進垃圾桶了呢?曹麗娟在安排這個意象時,不知是否意識到,選擇「霜淇淋」也是頗有玩味空間的——甜美,冰涼,童稚,朝不保夕,猶如童、鍾二人的同志情感。
好純真的滋味啊。正因如此,晶姐才如此害怕吧。
推薦序
能不能吃好一點?
謝金魚
我與宥勳相識多年,相信大多數人最難忘記的是他在網路上好戰的背影,剛開始我總會圍觀宥勳吵架,他的論戰能力,總讓同樣出身於賠款大學、也有好戰之名的我也常自嘆弗如。某一次,我看到宥勳寫了一篇長文介紹他自己以文學為靈感設計的甜點,以詩文入菜並不稀奇,但讓我驚豔的是,宥勳從文學批評的角度出發,把這些名作拆解成結構與配件,再組合成甜點,當我真的吃到那些品項時,美味自是不用說,我認真地回想那些我看過的文字到底如何對應甜點裡的慕斯、脆殼與枝枒,這輩子沒有吃一塊蛋糕吃得那麼燒腦又那麼過癮。
從那之後,宥勳做了許許多多的嘗試,當我們陸續搬到中永和、因緣際會下成為同個健身教練的學生後,有更多機會可以聽到他對文學的各種分析。但當我拿到《你好我吃一點》的書稿時,我就想起當年吃著蛋糕的心情。
身為歷史學人,我看文學總偏向史料分析,寫作技巧與美學並不是我關心的重點,雖然我的另一個身分也是創作者,但我是偏直覺型、說幹就幹的那種,很多細節我在閱讀時雖然感覺到了,卻很難把它挑出來,在《你好我吃一點》裡宥勳卻只抓住了文章中的食物,串起了故事中所有幽微難解的線索,即便沒有看過原著,也能憑著這條線索看見作家們的「跤步手路」,這些文章也就成為一桌豐盛的腦內手路菜,除了飽足之外,更令人驚嘆:「還可以這樣寫!!! 」
這些年來,總有許多人認為國文教育中的「白話文」篇幅太多,也常聽到有人說「那個自己看」就好,我回想我自己讀書時,白話文段落講得極少,通常分析得也很粗淺,現在想來,當時得到的現代小說知識,就像營養午餐中的三色豆一樣乾癟無趣,以至於我們總認為古文最好、最值得關注。其實文學有點像考古學的文化層,是層累的,我們在文章中總能看見作者自己的歷史或者他所讀過的書、他曾走過的路,層疊交錯的過去上,還有作者創造的當下。
但要怎麼讀?我曾陪長輩去書店,他看著一本教閱讀的書,驚訝地說:「閱讀還需要教?不就讀嗎?」年輕時的我不知如何應對,但人入中年,有許多年少時看不懂的書終於看懂了,也才逐漸明白,閱讀並不只是直覺式的理解、非黑即白的好與壞、一翻兩瞪眼的喜歡不喜歡,除了感性上的享受之外,理性上的分析與思索,確實有其必要。而過去被國文課本草率歸類於白話文草草帶過的台灣文學,雖然與我們很近,閱讀上的距離卻很遠,鐵一般的事實是,我們在書店可以輕鬆買到各種世界名著,台灣文學中的泰山北斗北鍾南葉,在書店裡的存貨可能不到五本,我們又怎麼能說台灣文學隨便看都能懂呢?
關於作家與文學史的論爭,宥勳早已經用兩本書回應,而台灣文學的經典導讀,他也早在十二年前就完成。十二年後的朱宥勳,我覺得似乎也變得柔軟一些,如果說上一本是對教學現場的選輯,那《你好我吃一點》看似更從容、更無害地選擇了台灣人最感興趣的「吃」,非常技術犯規。他在這十二年內幾乎瘦掉了一半體重,對於吃的品評卻每天都在鍛鍊,讓這本書不只是用飲食包裝文學,比如評白先勇的〈一把青〉,宥勳只選了在最後如閃電一擊般的麻婆豆腐,他說麻婆豆腐「香辣爽麻、刺激十分強烈」,但本體其實「潔白柔嫩、一碰就碎」,這篇小說我年輕時讀過好幾次,卻直到此時才恍然大悟。
當然,在這本書裡討論的文章中,也有好些不像〈一把青〉、〈蘋果的滋味〉或《殺夫》那麼知名,當我看到名單中有林海音時,我原以為宥勳會選《城南舊事》裡的〈驢打滾兒〉,卻沒想到他選的是如今已經鮮少有人讀過的〈燭芯〉。我先讀完宥勳的文章後,才找回原文閱讀,故事的一部分舞台在北京,但對比《城南舊事》中的童年回憶,〈燭芯〉冷靜而理性,卻像黑夜中的一根蠟燭,儘管微弱卻依然溫暖。這篇文章讓我想起祖師奶奶張愛玲的〈留情〉,一樣是再婚的夫妻,一樣是男方另有家室,但上海租界裡的愛情禁得起小奸小壞與各有心思,是放在陽台上凍著的砂鍋,要吃再熱就行。但〈燭芯〉裡的女主角嬌小、心軟卻十分坦白,第二段婚姻裡,她不在乎錢,只在乎每天準時煮菜有人回來吃,而那碗讓人心中熨貼的魚頭湯,就是她後半生的指望。
在這二十篇中,也不是每篇都如〈燭芯〉或〈一把青〉那麼容易閱讀,宥勳把作品「發生」的年代當作排序主軸,在這樣的邏輯下,反而當代的作家洪明道與楊双子成了開篇與壓軸,實在非常有趣,由近到遠、差不多時代或者有著類似主題的篇章三兩成群,讀者在閱讀的時候也可以就近翻回前一章對照。例如同樣討論父權下的迫害,〈鍾肇政的骨頭〉用魔幻的方式顯現了男性視角的痛苦,而〈李昂的豬肉〉則討論性與暴力下無可逃脫的女人,在這兩篇如狂風暴雨的黑暗後,宥勳把舞台拉回戰後的台南,用一碗曾經溫暖了葉石濤的豬皮湯安慰讀者,在此輕輕帶過的白恐往事,在後續的兩個章節中成為一對夫妻揮之不去的陰影。一口氣讀完這五章的我,心情像過山車一樣起伏,要看這麼恐怖陰沉的東西為什麼不早說?應該加註警語才對吧!
但這就是朱宥勳可恨又迷人的地方,他不只在解構文章、講述技術,他也在示範如何透過結構、透過選材、透過寫作操弄人心,本來只想每天看個一兩篇就好,結果還害我看到兩三點還忘記追新番,壞透了!
關於這本書的趣味,我可以再寫個幾千字,但長篇大論的序言就像吃喜酒時無聊的社會賢達致詞一樣讓人不耐,最後,我知道現在還是有非常多人認為台灣文學無可觀之處,但我相信你在讀完這本書之後會明白,不是台灣文學不夠可口誘人,是我們過去都吃得太差,希望大家都能吃好一點、吃精緻一點,你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吃不懂又多嘴。
好了,我這盤花好月圓已經上了,請期待後續大菜登場。
前言
你好我吃一點
我初學寫作時,同輩人流傳一句話:「一顆臭掉的蛋,不必全部吃完,也可以知道它是臭的。」據說,這是某位德高望重的作家前輩說的。這話是為了告訴大家:一部爛小說,往往從第一頁、第一行開始就能嘗到腐味,若實在無法卒讀,也不必良心不安。
對這句話,我輩小文青有快意贊同的時候,也有擔驚惶恐的時候。前者會發生在讀到一部不喜歡的小說時,後者則是在投稿時,擔心評審只讀一頁就刷掉自己的小說。這話實在粗暴,充滿讀者對作者居高臨下的氣勢。因此我們對這句話的觀感,往往取決於我們當下是站在讀者的立場,還是作者的立場。
多年以後的現在,我讀過了更多小說。除了經典名作,我也屢有坐上評審席的機會,負責從千百篇拙劣生澀的作品裡,撈出罕見的明日之星。於是我越發確定,前輩的「臭蛋論」固然難聽,但說得還真精準。
只是,前輩這話,反過來講也是對的。如果面前的是一道好菜,只要吃一口,你也會立刻意識到:這篇小說有料!
《你好我吃一點: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》,就是一本陪伴大家「吃一口」的書。我挑選了二十篇我所寶愛的台灣小說,以每篇數千字的篇幅,細細講解該小說的幾個段落。當然,如果可以,它們都值得逐段逐句逐詞講解。不過既然喝一勺就能知道湯頭鮮美,那麼大可稍稍壓抑「全篇講盡」的念頭,把篇幅分給更多作品——否則,光是郭松棻或李渝,要我絮絮叨叨一整本書,也不是做不到的。
繼而我又想,反正都以「吃一口」為概念了,不如就從「小說裡寫到的食物」出發吧?如此構思,《你好我吃一點》的主軸便成形了——這就是為什麼,各位翻開本書目錄,各篇都是以「某某人的XX」為題。我們就專挑小說裡關於食物的段落,以此為入口,探索這二十篇風格、年代、主題各異的小說。
當然,每位作家對食物的態度不同,描寫也粗細有別。比如李昂是知名美食家,楊双子向來有嗜吃之名聲,他們小說中的吃食,自然常常擔負重要功能。洞達人情如林海音,府城出身的葉石濤,外省世家的白先勇,入過豪門的顏碧霞,對食物也就各有堅持與偏重。而像七等生這樣的作家,無論他本人是否貪吃,都是不太可能會把筆力花在色香味的描寫上的。但無論作家本人多在意(或多輕忽)食物,從文本分析的角度來說,都是可以攀援而上的線索。認真去寫固然意味深長,信手寫過也可讀出作者無意識洩漏的訊息。
只要作品本身有料,作者本身的偏好並不那麼重要,滋味自在其中了。
說到文本分析,這可能是最近幾年,許多新讀者認識我的第一印象。由於我經營了YouTube頻道,有一系列「聽歌職業病」的影片。在這個系列中,我會細部拆解流行歌詞的結構與意象,逐字逐句敲打評估。如果你看過那些影片,想必會對本書的手法感到熟悉——因為我在影片裡所使用的分析技術和評價體系,本來就是拿來「對付」小說的!
因此,如果你喜歡「聽歌職業病」,我想你應該也會喜歡《你好我吃一點》所要導覽的小說世界。該系列影片時不時會為我帶進一些聽眾,很認真來問我流行歌詞怎麼寫。我總是要再三澄清:在流行音樂領域,我完全是業餘的呀!我真正專注的,花費半生去思考、打磨、操練的,是現代小說。日思夜想,就是為了讀得懂、寫得出、進得去小說的堂奧。
而我目前所凝結出來的一點功底,全都鋪散在本書的字裡行間了。
流行歌詞很有意思。不過,台灣小說也很可口喔!我全力以赴希望讀者共感理解的,也就是這樣一個念頭。
最後,我想稍微說明本書的次序編排。原則上,本書各篇可以獨立閱讀,你儘可以隨意翻到自己有興趣的篇章,就從該處讀起。不過,如果你願意從頭走到尾,應當會發現有些篇目會互相連結,也可能找到隱藏的排列邏輯。基本上,這是一條「時光回溯」的路徑,我會先從「故事發生年代最近」的篇章,一路講到「故事發生年代較遠」的作品。之所以如此安排,我會在〈後記〉詳述。在此,你只需要準備一段安靜的時光,稍稍清淨自己的文學味蕾,準備接受各式各樣滋味洗禮,如此就好。我會用最淺白的方式來分析,盡量降低本書的閱讀門檻;你甚至可以完全沒讀過我討論的作品,那也無所謂。
好了,再說下去,我就要變成宴席開始之前,話太多惹人厭的致詞人了。(加上學姊謝金魚的推薦序,我還是第二位致詞人⋯⋯)請前往下一頁,開始第一口吧。如果嘗下去還合口味,這些好菜一直都在那裡,歡迎你多挾幾筷,叉子湯匙齊上也沒問題的。小說沒有吃相難看的問題,敞開胃口、狼吞虎嚥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