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文◎陳柏青(網路與書)
作為一本電影的教學入門,辭典或者聖經,霍華德‧蘇伯撰寫的《電影的力量》(The Power of Film)一書中嘗試為各類文本中層出不窮的「邪惡」(Evil)進行歸納,他列出四個常用於文本中以之解釋「如何造成邪惡」的元素:「1.入魔:是魔鬼讓我這麼作的。『間歇性』精神錯亂是這種託詞的現代版本…….2.外來物質使然。如酒/藥物/糖/咖啡……3.社會因素使然:交友不慎、種族歧視、赤貧如洗等。4.人之初,我本惡。」而作者以為,又以最後一個因素,讓人感到最為恐懼。那似乎可以解釋經典文本中,我們經常會為那些無來由的傷害與惡德敗行而驚嚇,因為「邪惡」具有一種絕對性,它無須解釋,甚至它本身就是一個終極的解釋,「邪惡」成為某種恐懼的觸因,而非是有但書的結果。
所以,「邪惡」是不需要理由的嗎?
(更精確的說,該是,人之於此產生的恐懼,乃因為邪惡不需要理由。)
莎賓娜‧提斯勒所著《收集孩子的人》卻是一本反過來操作這項通則的小說。小說裏頭交錯書寫惡者的成因,一點一點勾勒以犯罪者過去的成長經歷勾勒「他何以如此」,為邪惡找原因,一邊以現在式呈現,成為犯罪者的他此刻又幹了些什麼「邪惡」勾當。有趣的是,他的描述與情節構成,是不「邪惡」的,確實的說法是,他避開了種種最能刺激讀者感官的部分,那些血淋淋的肢解與傷害細節,那些恐怖片經常被放大處理的尖叫與求饒威脅,所有的傷害都在段落與段落的縫隙間被省略了,於是小說維持某種優美而陰鬱的調性,但那樣反而聚焦凸顯了「邪惡」本身,讀者所接受將總是傷害造成後的劫餘現場,遺憾和本來可避免知疏失無可修正導向的悲劇結果,讀者一邊凝視著是「什麼造成邪惡」,一邊無從避開看著「邪惡造成什麼」,在那樣的夾擊之下,便造就一種驚悚體驗,其在於,雙向的無從修正,我們無法改變邪惡的誕生,將親眼看到兇手是如何養成的。而我們也無力阻止兇手造成的傷害,將目視他如何一次又一次為自己解圍。至此,小說呈現另一種型式的邪惡。不是因為邪惡本身,而是因為,邪惡之外的,我們無力阻止邪惡,我們無法改變邪惡終將會改變我們。















